社会保险组织 (SOC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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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社会保险组织 (SOC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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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组织 (SOCSO) 是于1971年1月1日根据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案下设立的劳动人事部政府部门。它受托管理两项社会保障计划,即就业伤残计划和残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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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伤残计划对突发事件为雇员提供保障,包括在职期间出现的职业病与意外。残疾计划针对任何情况造成的残疾或死亡则提供24小时保障。这两个计划的用意是为了保障雇员与其家属有足够的现金与福利面对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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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取得独立不久后,社会保障计划于1958年第一次在马来西亚被提及。与此同时,国际劳工组织(ILO)也针对了社会保障进行研究。在1962年时成立了1个高级委员会来审查研究报告。这项研究成为了雇员保障计划法案的依据,并在1969年正式通过马来西亚国会并命名为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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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付给社会保险机构 (SOCSO) 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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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需根据服务合同或学徒合同缴付社会保险机构(SOCSO), 其中包括:
- 零工,短工与试用期员工;
- 公司支付的董事薪资;
- 外包给第三者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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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缴付给社会保险机构 (SOCSO) 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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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案附表1规定以下的人士无需缴付给社会保险机构:
- 直接雇主或业者的伴侣;
- 任何就业性质不明以及非行业性质雇用的人士
- 任何因私人或个人原因(非商业或生意需求)雇佣以从事家庭相关服务的雇员;
- 进贡者,即获得允许从一片土地上开采任何种类的矿物或产品的人将一定比例的矿物或产品支付的价值
- 任何马来西亚武装部队的成员
- 任何警务人员
- 被拘留在任何监狱,亨利·格尼学校,特准学校,拘留所,精神病院或麻风病人定居点的人
- 迄今为止,此法案涉及到的残疾抚恤金:
(a)年满60岁但在55岁前没有缴付过款项的雇员;或是
(b)已年满60岁的雇员;或是
(c)被确认无法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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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付给社会保险机构 (SOCSO)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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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是指所有雇主支付给雇员的薪资。其中包括:
- 基本薪资
- 加班费
- 佣金
- 支付于替代年假,病假,产假,休息日,公休日等的付款
- 津贴(如奖励,良好行为,生活成本等)
-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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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包含:
- 任何雇主支付给退休金或是公积金的付款
- 任何交通津贴或优惠
- 任何支付于退休或解雇时的退休金
- 年度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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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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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是无论生意大小都会烦恼的问题。就算你只有少数几位员工也不代表您的工资会比其他大型公司更容易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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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断更改的薪资法令也是雇主们常常面对的巨大挑战。但是你大可不必如此头疼,当您选择将您的薪资外包给我们后,你将不会再为工资计算的事情而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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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专业人员会协助我们的客户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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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时准备与呈报所有表格;
- 确保所有雇员需要支付的款项已在工资中计算并扣除;
- 将工资相关的资讯交给处理公司帐目的负责人;
- 提供薪资相关的条规与法令更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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